函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作業要點」
函轉
教育部 民國103年07月03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30097516號書函
主 旨: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作業要點」,自即日生效,請轉知所屬,請 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該署103年6月27日環署管字第103005293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原函及旨揭作業要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各1份,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署承辦人:鄭小姐,電話(02)2311-7722#2925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作業要點」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