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「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所定貴重木之樹種」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04年07月14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40095178號書函

主旨:轉知「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所定貴重木之樹種」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4年7月10日以農林務字第1041741162號函公告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依據該會104年7月10日農林務字第1041741164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公告影本及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