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
教育部 民國105年01月05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40185055號函
主旨:「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」第三條,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4年12月30日以衛部醫字第104166972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04年12月30日衛部醫字第1041669721E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等資料,請至該部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mohw.gov.tw)>首頁>公告訊息項下下載。
三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該部本案承辦人王咪咪小姐,電話:(02)85906666分機7413,電子郵件:md2834@mohw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