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
教育部 民國105年01月11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50002469號函
主旨:「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」第2條、第4條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1月6日以環署水字第1040111299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月6日環署水字第1040111299E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載於該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(網址:http://ivy5.epa.gov.tw/epalaw/index.aspx),請自行下載。
三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該署本案聯絡人鄧志夫先生,電話:(02)2311-7722分機2822,電子郵件:cfteng@epa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