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經濟部轉知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05年01月18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50004785號函

主旨:經濟部轉知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1案,業奉總統104年12月3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1421號令公布,請查照轉知。

說 明:
一、依據經濟部105年1月11日經授水字第1040076506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該部來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