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」第一百十三條之二規定解釋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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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 民國105年02月24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50025283號書函
主旨: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」第一百十三條之二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,請查照。
說 明:依據該署105年2月23日環署水字第1050013293C號函辦理。
解釋令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