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經濟部水利署修正「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水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」第九點及其附表二至附表六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05年04月29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50059039號函

主旨:轉知經濟部水利署修正「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水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」第九點及其附表二至附表六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
說 明:
一、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5年4月28日經水事字第10531036470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來函影本及旨揭要點相關修正內容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