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
教育部 民國105年05月26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50070240號函
主旨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廢(污)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」業經該署於105年5月19日以環署水字第1050038477A號令訂定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、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該署105年5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50038477E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廢(污)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」條文、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已載於該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(網址:http://ivy5.epa.gov.tw/epalaw/index.aspx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