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經濟部公告修正「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、數量、項目、效率、申報期間及方式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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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 民國105年12月21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50179868號書函

主 旨:函轉經濟部公告修正「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、數量、項目、效率、申報期間及方式」修正規定,請查照並轉知轄屬。

說 明:
一、依據經濟部105年12月20日經能字第10504606223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規定為經濟部依據「能源管理法」第12條修正,請確實遵照該規定辦理,本案倘有疑問,請洽經濟部承辦人葉光哲先生,電話:(02)27721370分機648,E-MAIL:kcyeh@moea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