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勞動部函知職業安全衛生法業自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,並擴大適用公共行政業等各業,爰請本校檢視推動情形,以落實保障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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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 民國106年06月19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60085530號函
主 旨:勞動部函知職業安全衛生法業自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,並擴大適用各業1案,詳如附件,請轉知所屬相關單位,請查照。
說 明:依據勞動部106年6月13日勞職授字第10602024871號辦理。
勞動部函知職業安全衛生法業自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,並擴大適用公共行政業等各業,爰請本校檢視推動情形,以落實保障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。.pdf
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規定之事業範圍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