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保護署「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」第52條條文勘誤表

函轉

教育部民國102年04月11日臺教資(六)字第1020053682號函

主旨: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」第52條條文勘誤表,請 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該署102年4月8日環署綜字第102002757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作業準則業經該署102年3月27日環署綜字第1020023594號令修正在案,並經本部102年4月2日臺資(六)字第1020046482號諒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