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
教育部民國102年03月07日臺教資(六)字第1020027603號書函
主旨: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「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」第14條之1、第31條,業於102年2月21日以勞安1字第102014534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該會102年2月21日勞安1字第1020145347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相關附件包含「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」部分條文及第14條之1附表12之1、第31條附表15。
三、本案聯絡人: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麗靜,電話:(02)8590277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