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教育部修正發布「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」1120011436

函轉 教育部修正發布「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」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12年12月20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122704942號函

主 旨:檢送「教育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」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與相關申請文件格式各1份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依據本部112年11月28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22704535A號令(諒達)修正發布旨揭辦法辦理。
二、依辦法第17條「本辦法所定之申請文件格式,由本部定之」規定,為周延辦法之完整性,本部函頒下列2款申請文件格式,俾供申請單位依循:
 (一)教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申請書(適用第5條、第9條)。
 (二)教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試驗計畫申請表(適用第6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