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於114年11月3日起辦公場域遷至中央機關河堤辦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14年10月30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140114120號函

主 旨: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函知該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訂於114年11月3日(星期一)起辦公場域遷至中央機關河堤辦公大樓辦公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4年10月28日勞職秘字第1141900538號函辦理。
二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新址(中央機關河堤辦公大樓,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505號8樓至10樓,郵遞區號807070),總機代表號:(07-235-4861)與傳真(07-235-4134)均維持不變。
三、114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為該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搬遷作業期間,網路、傳真機及電話將暫停服務,10月31日(星期五)當日如需發文該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,請改以紙本公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