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「輻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」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02年10月25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20147746號函

主旨:函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「輻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」1份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 查照轉知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2年9月24日會技字第1020015974號函暨102年10月17日會技字第102001730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經102年9月3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27次會議核定通過,自即日起施行,請各級學校(館所)及機關據以修訂輻射災害相關防救計畫、防災教育措施與作業程序,並落實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