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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 經濟部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第6條、第10條、第17條條文修正案發布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04年07月07日 臺教資(二)字第1040091330號書函

主旨:函轉經濟部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第6條、第10條、第17條條文修正案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依據經濟部104年7月3日經能字第10404602943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經濟部原函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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