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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」第七十條之九條文、附件一第九點及第十點勘誤表1份

函轉

教育部 民國105年11月21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50163438號函

主旨: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」第七十條之九條文、附件一第九點及第十點勘誤表一份,請查照更正。

說 明:
一、依據105年11月17日環署水字第1050094005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」業經該署105年10月28日環署水字第1050086697號令修正發布在案。(本部105年10月31日臺教資(六)字第1050152625號函諒達)。
三、為響應節能減碳,該辦法條文勘誤表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,點選水質保護→資訊延伸連結→其它相關檔案下載參閱(網址:http://www.epa.gov.tw/lp.asp?ctNode=31338&CtUnit=888&BaseDSD=7&mp=ep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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