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 勞動部修正發布「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」第11條及第2條附表1、附表2
函轉
教育部 民國107年03月20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70039536號書函
主 旨:函轉勞動部業於107年3月14日以勞職授字第10702007882號令修正發布「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」第11條及第2條附表1、附表2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勞動部107年3月14日勞職授字第10702007885號函辦理。
二、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勞動部承辦人:粘志遠,電話:02-8995-6666#8324,電子信箱:cynien@osha.gov.tw。
教育部 民國107年03月20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070039536號書函
主 旨:函轉勞動部業於107年3月14日以勞職授字第10702007882號令修正發布「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」第11條及第2條附表1、附表2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據勞動部107年3月14日勞職授字第10702007885號函辦理。
二、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勞動部承辦人:粘志遠,電話:02-8995-6666#8324,電子信箱:cynien@osha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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