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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之l所稱「許可」其日期認定方式之解釋令

 

函轉

教育部  民國101年03月02日  臺環字第1010035784號書函。

主旨: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之l所稱「許可」其日期認定方式之解釋令l份,請查照轉知。

說明:詳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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