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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」部分條文修正發布

 

函轉

教育部  民國101年01月05日  臺環字第1010002943號函。

主旨: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「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」部分條文,業經該會於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以勞安3字第1000146739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說明:詳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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