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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「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修正發布施行

 

函轉

教育部  民國100年8月30日  臺環字第1000156225號函。
    
主旨: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「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」第4條,業經該會於100年8月29日以農水保字第100186241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詳如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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