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環境部訂定之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坡地礦區殘壁階段標準」、「高爾夫球場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…等七項,自即日停止適用
函轉
教育部 民國114年12月15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140132235號函
主 旨:轉知環境部訂定之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坡地礦區殘壁階段標準」、「高爾夫球場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陸上土石採取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住宅社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工業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文教、醫療建設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石油、石油產品貯存槽設置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自即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說 明:依據環境部114年12月12日環部保字第1141080651號函辦理。
教育部 民國114年12月15日 臺教資(六)字第1140132235號函
主 旨:轉知環境部訂定之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坡地礦區殘壁階段標準」、「高爾夫球場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陸上土石採取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住宅社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工業區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文教、醫療建設開發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、「石油、石油產品貯存槽設置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」自即日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說 明:依據環境部114年12月12日環部保字第1141080651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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